中科医院 http://www.kstejiao.com/m/ 本文转自: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碳元科技公告编号:-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文核准,于年3月20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派秦成栋、胡征源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需履行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督导期至年12月31日止。 公司分别于年10月12日、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根据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近日与民生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民生证券签署保荐与承销协议之日起,民生证券将承接原中信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督导。 民生证券已指派周刚先生和何立衡女士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具体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民生证券的持续督导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公司对中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25日 附件(简历): 周刚先生,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副总裁,硕士学历,保荐代表人。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安井食品IPO、安井食品年可转债、金财互联重大资产重组、新宁物流重大资产重组、天津松江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何立衡女士,民生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硕士学历,保荐代表人。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安井食品IPO、安井食品年可转债、安井食品年可转债等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碳元科技公告编号:-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自有土地、房产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部分自有土地、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抵押或质押担保合同文件。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自有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房产、土地不存在其它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1月25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p/pgzp/861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