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州市武进区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以打开路、综合施策、齐抓共管、长效治理,严厉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集中取缔违规放贷机构,彻底清除“套路贷”社会“毒瘤”,全面净化金融市场和社会治安环境,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精准打击,果断亮剑“套路贷”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共破获“套路贷”案件5起41人,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22人,年涉债类警情同比下降46.5%。 一是统一执法尺度。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准确把握“套路贷”行为的犯罪本质。制定下发《协调会商制度》,加强“套路贷”案件会办协商,统一执法思想和标准。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正确。先后组织集中学习20余批次,召开会商会7次,提出侦办建议18条。 二是从严从重打击。全区政法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对“套路贷”违法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依法从严惩处。已判决的4个“套路贷”案件中,22名案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和财产刑,其中一个“套路贷”涉恶犯罪集团主犯耿某被判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9万元。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对不予受案立案、不捕不诉、缓刑适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督查,确保执法办案政治效果。对侦办、追缴、起诉、审理等程序未完结的“套路贷”案件进行定期督查,确保法律效果。对涉案财产清查、财产刑运用、执行等“打财断血”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确保社会效果。先后下发《督查建议函》3份,提出建议3条。 齐抓共管,专项整治“套路贷” 制定下发《“套路贷”及非法集资等金融乱象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抽调8个部门24名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以中心城区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调查排摸。全面排查涉嫌从事非法借贷的市场主体,做到一户一档底数清。核实其是否从事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利率畸高的贷款业务,做到逐一见底情况明。先后排查商业主体余户,梳理类金融机构户,发现非法放贷机构68个。 二是全面清理取缔。坚持教育和惩处有机结合,对非法放贷机构逐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机构依法进行查处,并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68家非法放贷机构中,主动撤场62家,停业整顿5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家。 三是广泛宣传教育。向社会公众宣传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规则,避免陷入“快放款、低利率”的“套路”内。加强典型案例宣传,警示群众提高对“套路贷”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先后发放宣传资料74万份,设置标语展板余条(块)。 健全机制,长效防范“套路贷”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建立落实公司注册登记、从业人员管理、经营行为监管、违法犯罪查处等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区、镇(街道)两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形成部门牵头、属地负责、条块联动的工作体制。建立完善监测举报网格,将“套路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金融机构监测机制,审慎提供开户、贷款服务,严密监测、及时申报异常资金交易。 二是遏制增量风险。实施投融资企业会商机制,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投资”“财富”等21个限制字样的企业进行严格限制。实施招商招租项目审查,压实招引主体单位的审查责任。严禁国有(集体)单位及官方组织为非法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场所、推荐推广、评选奖项称号等行为。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强“7+4”类地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金融行业自律,严禁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参与或协助非法经营违法金融业务。加强网信监管,对贷款营销骚扰电话号码予以监管处理。来源:常州日报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l/pgzl/46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