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桶,市民都不陌生 小到家中的生活垃圾桶 大到城市沿街的市民垃圾桶 都发挥着毋庸置疑的作用 从4月1日起,常州武进区将逐步撤除城区道路沿线设置的垃圾收集桶,并在5月31日前城区除集中收集点外,所有路段完成各类垃圾桶撤除工作。 为什么要撤除道路沿线垃圾桶? 据了解,目前城区道路沿线由区环卫处设置的垃圾桶共有只,这些垃圾桶为城市的整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经常出现垃圾满溢、脏乱不堪、被人为损坏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城市街道的美观,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为提升武进区城市市容品质,提高环境卫生管理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区环卫处决定撤除城区道路沿街所有垃圾桶,减少二次污染。 与此同时,年,常州武进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3年的时间,已逐步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此次撤除道路沿线垃圾桶,也是为了改变周边商户的原有习惯,全面实行分类收集工作。 垃圾桶撤除后,市民怎么扔垃圾? 拒不配合、混投混放垃圾会怎样? 对于不配合分类收运、屡教不改、混投混放等违反管理规定的商铺,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的,将处以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根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办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未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未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和公共厕所;将餐厨废弃物交给不符合《江苏省餐厨废弃物办理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根据《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对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由辖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根据《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对其他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由辖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警告。 区城管局将从“管理、执法、服务”等三个方面进行宣传培训指导,让店主知要求,店员懂分类、保洁员会服务,确保4月1日——5月31日所有路段完成各类垃圾桶撤除工作,全面实行分类收集。 来源:武进日报社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zp/pgzp/8625.html |